储罐腐蚀检测
面对这些腐蚀,如果不加以防范,后果不堪设想。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防范呢?定期检查与实时监测是比较常用的方法。
储罐的宏观检查
储罐的整体腐蚀、重大缺陷一般可通过宏观检查和超声波测厚发现。其中宏观检测包括:
储罐本体的变形、泄漏、板材的减薄。
连接焊缝的裂纹、气孔。
浮盘、密封、升降导向系统的完好性。
防腐层保温层退化。
呼吸阀、盘梯、抗风圈等附件。
加热器、搅拌器等内部设施。
基础缺陷。
储罐的超声波测厚检测
根据超声波脉冲反射原理来进行厚度测量的,当探头发射的超声波脉冲通过被测物体到达材料分界面时,脉冲被反射回探头,通过精确测量超声波在材料中传播的时间来确定被测材料的厚度。
超声波厚度检测是罐体整体腐蚀的常用检测方法,应对壁板和**板壁厚进行测定,可按下列三种情况布点:
按排板的每块板布点
按每块板的局部腐蚀深度布点
按点蚀布点
储罐壁板超声面测厚技术
储罐罐底声发射检测
声发射又称应力波发射。在外部条件的作用下,固体的缺陷或潜在缺陷改变状态而自动发出的弹性波的现象便是声发射。
声发射检测采用高灵敏度传感器,在材料或者构件受到外力的作用,且又远在其达到破损以前,接收这些缺陷与损伤开始出现或扩展时所发出的声发射信号,通过对这些信号进行分析,处理来进行检测、评估材料或者构件缺陷、损伤等内部特征。
在用储罐存在不合格缺陷的修复方法及质量标准:
1、打磨法消除缺陷
2、补焊或贴补
3、更换筒节
4、挖补
5、快速堵漏
储罐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1、对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禁在罐内吸烟,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
2、对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储罐,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4、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5、对于盛装易燃、腐蚀、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6、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因故较长时间中断继续作业,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7、在进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其氧含量在18-23%(体积比)之间。
8、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压力容器爆炸原因:
1、焊缝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筒体和封头会分离,一般都是封头会因为压力原因被炸飞,像炮弹一样飞出。
2、母材出现问题,也就是筒体被破坏。有的情况下焊缝的屈服强度(可以理解为抗压能力)**钢材本身的时候,那么完整的筒体上强度薄弱的地方会破裂,瞬间释放出大量压力和内部介质,产生强大冲击力。
考虑到爆炸的危险性,所有的压力容器上都会安装安全泄压装置,像泄压阀或者是爆破片,一旦泄压装置出现问题,那么爆炸也没法避免。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T 3007-2014
5.4.3 储存I级和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m3的甲B和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其他液体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
5.4.4 装置原料储罐宜设低低液位报警,低低液位报警宜联锁停泵。
6.3.4 压力储罐应另设一套于高高液位报警并联锁切断储罐进料管道阀门的液位监测仪或液位开关。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 3036-2010
5.1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储罐的温度、液位、压力以及环境温度等参数的联锁自动控制装备,包括物料的自动切断或转移以及喷淋降温装备等。
6.3.7 大型(5000m3以上)可燃液体储罐、400m3以上的危险化学品压力储罐应另设高高液位监测报警及联锁控制系统。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 AQ 3053-2015
6.13 切断阀
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对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阀门。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作防火保护。
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关闭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包括遥控手动关闭和现场手动关闭。
12.2.2 可燃液体储罐,应按规范的要求和操作需要设置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将报警及液位显示信息传至控制室。频繁操作的储罐宜设自动联锁紧急切断装置。
大型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并采取高高液位报警联锁紧急切断装置的措施,在防火堤外及控制室操作站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当储罐发生液位报警高高或火灾时,能够遥控或就地手动关闭进料切断阀,在切断阀关闭后,应自动联锁停止进料泵。
注:《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 AQ 3053-2015中大型储罐是指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m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储罐。
三、化工储罐使用
1、对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储罐,应配备必须的消防设备,严禁在罐内吸烟,明火照明、取暖,以及将其发火源带入罐区内。
2、对存储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介质的储罐,应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3、储罐检验和修理前必须切断与储罐有关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必须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4、储罐内部介质排尽后,应关闭进出阀或加设盲板隔断与其连接的管道和设备,并设有明显的隔断标志。
5、对于盛装易燃、腐蚀、有毒、或窒息性介质的储罐,必须经过置换、中和、消毒、清洗等处理,并在处理后进行分析检验,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6、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许可证。因故较长时间中断继续作业,应重新补办罐内作业证。
7、在进入化工罐内作业三十分钟前要取样分析,其氧含量在18-23%(体积比)之间。
8、进入罐内清理有毒,有腐蚀残留物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9、需要搭制的脚手架及升降装置,必须牢固可靠,在作业中严禁内外抛掷材料工具,以保安全作业。
10、罐内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过24付防爆灯具。
11、罐内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12、罐内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13、竣工时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员共同检查罐内外,经确认无疑,监护人在罐内作业证上签字后,方可封闭各人孔。
试压后放水时,必须连通大气,以防抽真空。